河北省地矿局第五地质大队欢迎您!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信息公示>详细信息
成果展示
详细信息
唐山市开平区华侨城项目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点击次数:3885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对唐山市开平区华侨城项目2号地块选址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唐山市开平区华侨城项目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位置及面积:

1、本项目位于唐山市开平区境内,开越路西侧、南新东道北侧,地块整体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本项目分为三个地块,本次合并一起进行土壤取样调查工作,地块情况分别为:唐山市开平区迎芳路西侧、南新东道北侧地块,面积为25284.08m2、其中农用地7214.63 m2,唐山市开平区迎芳路东侧、阜康道南侧地块,面积为39812.21m2,其中农用地18136.29m2,唐山市开平区迎泽路西侧、阜健道南侧地块面积为31101.23m2、其中农用地5957.56m2,由于村庄住宅转居住用地不进行调查工作,本次只针对农用地进行土壤调查工作,工作区面积合计为:31308.48m2。

委托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调查单位: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河北省海洋地质环境调查中心)(联系人:王冬喜15081516626)

检测单位:唐山众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力群18331591126)

调查时间:2021年12月

二、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推荐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唐山市开平区华侨城项目2号地块选址地块所有检出物质与评价标准均属于可接受水平,满足相关规定及相关筛选值要求,因此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详细调查及第三阶段风险评估或土壤修复。根据调查与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可作为居住用地安全使用。

/steel_admin/htmlubb/attached/file/20221230/20221230161079077907.pdf